- 發文/公布日期:1996-05-21
- 分類: 其他
- 文號:衛署藥字第85022762號
- 主旨:補充說明有關本署為簡化廠商申請供藥品或醫療器材(藥物)查驗登記檢驗所需之藥物檢體及對照標準品通關事宜,詳如說明段二,請轉知貴局所屬各海關配合辦理。
- 發文/公布日期:1996-09-1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5053213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70
主旨:
- 補充說明本署為簡化廠商申請供輸入藥品查驗登記檢驗所需之藥品檢體及對照標準品通關事宜,本署增列送驗通知單副本乙聯,詳如說明段一,請轉知貴局所屬各海關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 一、依據本署85.05.21衛署藥字第85022762號函-關於廠商申請自國外輸入供藥品查驗登記檢驗所需之藥品檢體及對照標準品進口數量乙節,為海關通關作業之需要,本署增列送驗通知單副本乙聯如附件,原則上以本署藥政處核發之通知廠商送驗書函上載明之藥品檢體及對照標準品之數量為準,但為顧及包裝完整性,請視實際單一完整包裝惠予酌量放行。
二、自即日起本署不再另行核發供藥品查驗登記化驗用樣品進口,請申請廠商逕持送驗通知單第三聯辦理通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