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1999-01-08
- 分類: 其他
- 文號:衛署藥字第88004091號
- 主旨:公告含 PROXYPHYLLINE 成分製劑療效再評估結果有關事宜。
- 發文/公布日期:1996-10-1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5059596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04
主旨:
- 公告本署對含 THEOPHYLLINE, AMINOPHYLLINE, CHOLINE THE OPHYLLINE 等成分之複方製劑,進行療效再評估之處理措施。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凡持有該等成分之複方製劑藥品許可證廠商請於86年03月21日以前向本署提出該等成分之複方製劑之藥品許可證影本,安全性試驗報告、臨床有用性文獻及配方合理性資料。該文獻報告以中、英文為主,且應裝訂成冊並附摘要乙份。
其文獻實驗設計及結果之報告必須包括左列事項:
1.詳述實驗之目的。
2.說明實驗對象之選擇方法並須符合左列條件:
1)確定該實驗對象適合實驗之目的,提出診斷之標準或實驗室之檢查確認報告。
2)實驗對象之分組應儘量減低偏差發生之可能性。
3)對於實驗組及對照組之有關變數如年齡、性別、病情嚴重度、病史或併用他藥治療等,必須確定其間之可比性。
3.說明觀察及結果記錄之方法,包括衡量之變數、定量化、實驗對象之反應評估標準及減少研究人員與實驗對象偏差之方法。
4.須具備對照組,或為雙盲試驗。
5.說明統計分析之方法及結果。
二、廠商除採個別方式提供資料與評估,亦可採聯合申覆方式彙整資料參與評估。
三、逾期未能提具資料者,視同放棄,本署將撤銷該藥品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