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0-05-29
- 分類: 上市後管理
- 文號:衛署藥 字第 89027893 號
- 主旨:公告含 Propoxyphene 單方製劑之許可證變更為複方製劑之處理原則。
- 發文/公布日期:1996-11-1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5067065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71
主旨:
- 公告處方含 PROPOXYPHEN HYDROCHLORIDE製劑之標籤、仿單、外盒應加印警語『長期使用易致成癮』。
說明:
- 為藥品使用安全起見,凡持有含PROPOXYPHEN HYDROCHLORIDE 藥品許可證之藥商應於86年02月28日前,其標籤、仿單、外盒上自行刊印警語,毋須向本署藥政處報備,逾期未辦理者,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