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1996-12-0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5067806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339

主旨:

    凡領有經病毒去除/去活化步驟處理之血液製劑許可證者,於第一次申請檢驗封緘時,請一併檢除一份病毒去除/去活化處理步驟之確效資料至本署藥政處備查。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署85.09.16衛署藥字第85053045號公告辦理。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