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1987-11-27
- 分類: BA/BE試驗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700917號
- 主旨:公告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基準(如附件),自即日起施行。
- 發文/公布日期:1997-03-1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6015234號
- 分類:BA/BE試驗、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65
主旨:
- 藥廠申請「須執行生體相等性試驗」之查驗登記案,自86年 5月 1日起應一併檢附該試驗報告,未檢附者,視為申請資料不全,不予受理。請轉知各會員工廠,查照辦理。
說明:
- 依據藥事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本署76年11月27日衛署藥字第 700917 號公告及本署藥政處與貴公會建議案第八次協調會會議紀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