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4-06-03
- 分類: 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30316562號
- 主旨:公告含cisapride成份藥品之安全性再評估結果相關事宜
- 發文/公布日期:1999-08-2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8055919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592
主旨:
- 公告藥品 CISAPRIDE製劑仿單應加刊禁忌症﹑警語﹑注意事項﹑及用法用量。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為安全使用含 CISAPRIDE製劑,並防止副作用發生,特規定該類製劑之中文仿單應加刊左列禁忌症、警語、注意事項、及用法用量。
(1)禁忌症
CISAPRIDE的代謝途徑主要是經由CYP3A4酵素系統。同時併用會明顯抑制這些酵素的口服或注射製劑可能會造成CISAPRIDE的血漿濃度增加,且會增加QT波延長的危險性。因此,禁忌使用此類藥物,此類藥物包括:
-AZOLE類抗黴菌藥物FLUCONAZOLE, ITRACONAZOLE, KETONAZOLE
-巨環抗生素,如ERYTHROMYCIN, CLARITHROMYCIN或TROLEANDOMYCIN
-HIV蛋白質抑制劑,如RITONAVIR及INDINAVIR
-NEFAZODONE
服用CISAPRIDE同時再服用上列各類藥品會有致命危險。
(2)警語
併服會延長QT波之藥品會增加心律不整之危險性,包括:
-抗心律不整藥物如,CLASS IA (QUINIDINE, PROCAINAMIDE);CLASS Ⅲ(SOTALOL)
-三環抗憂鬱藥(例如AMITRIPTYLINE)
-四環抗憂鬱藥(例如MAPROTILINE)
-精神科用藥 (例如PHENOTHIAZINE, SERTINDOLE)
-其它如ASTEMIZOLE, BEPRIDIL, SPARFLOXACIN, TERODILINE以上各類藥品並未將所有會增加危險性之品項列入。
(3)注意事項
1.病人若有下列心律不整的危險因子要避免使用CISAPRIDE:
-已知有先天性QT波延長症狀家族性病史、QT波延長病史、腎衰竭、心室心律不整、臨床上有顯著的心搏過慢、缺血性心臟疾病、鬱血性衰竭、多發性器官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引致嚴重呼吸問題者。
-電解質障礙 (低血鉀鎂離子)者,包括嚴重脫水、嘔吐、下痢或營養不良正在接受鉀離子耗損性利尿劑,或其病因與緊急狀況下投與胰島素的病人。
2.使用本藥品不得併服葡萄柚或葡萄柚汁。
(4)用法用量
-服藥後如夜間心灼熱感未減緩應即停藥。
-應使用最低有效劑量,不可超過建議劑量。
-肝臟功能不良者每日劑量應減半。
二、持有前項CISAPRIDE 藥品許可證之藥廠(商),應於八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前,自行依前項所列禁忌症、警語、注意事項、及用法用量內容追加刊印,毋需向本署報備,逾期未辦理者,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