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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9-08-2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8055919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592

主旨:

    公告藥品 CISAPRIDE製劑仿單應加刊禁忌症﹑警語﹑注意事項﹑及用法用量。

說明:

    公告事項: 一、為安全使用含 CISAPRIDE製劑,並防止副作用發生,特規定該類製劑之中文仿單應加刊左列禁忌症、警語、注意事項、及用法用量。 (1)禁忌症 CISAPRIDE的代謝途徑主要是經由CYP3A4酵素系統。同時併用會明顯抑制這些酵素的口服或注射製劑可能會造成CISAPRIDE的血漿濃度增加,且會增加QT波延長的危險性。因此,禁忌使用此類藥物,此類藥物包括: -AZOLE類抗黴菌藥物FLUCONAZOLE, ITRACONAZOLE, KETONAZOLE -巨環抗生素,如ERYTHROMYCIN, CLARITHROMYCIN或TROLEANDOMYCIN -HIV蛋白質抑制劑,如RITONAVIR及INDINAVIR -NEFAZODONE 服用CISAPRIDE同時再服用上列各類藥品會有致命危險。 (2)警語 併服會延長QT波之藥品會增加心律不整之危險性,包括: -抗心律不整藥物如,CLASS IA (QUINIDINE, PROCAINAMIDE);CLASS Ⅲ(SOTALOL) -三環抗憂鬱藥(例如AMITRIPTYLINE) -四環抗憂鬱藥(例如MAPROTILINE) -精神科用藥 (例如PHENOTHIAZINE, SERTINDOLE) -其它如ASTEMIZOLE, BEPRIDIL, SPARFLOXACIN, TERODILINE以上各類藥品並未將所有會增加危險性之品項列入。 (3)注意事項 1.病人若有下列心律不整的危險因子要避免使用CISAPRIDE: -已知有先天性QT波延長症狀家族性病史、QT波延長病史、腎衰竭、心室心律不整、臨床上有顯著的心搏過慢、缺血性心臟疾病、鬱血性衰竭、多發性器官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引致嚴重呼吸問題者。 -電解質障礙 (低血鉀鎂離子)者,包括嚴重脫水、嘔吐、下痢或營養不良正在接受鉀離子耗損性利尿劑,或其病因與緊急狀況下投與胰島素的病人。 2.使用本藥品不得併服葡萄柚或葡萄柚汁。 (4)用法用量 -服藥後如夜間心灼熱感未減緩應即停藥。 -應使用最低有效劑量,不可超過建議劑量。 -肝臟功能不良者每日劑量應減半。 二、持有前項CISAPRIDE 藥品許可證之藥廠(商),應於八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前,自行依前項所列禁忌症、警語、注意事項、及用法用量內容追加刊印,毋需向本署報備,逾期未辦理者,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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