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0-12-13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署授食字第0991414754號
- 主旨:預告修正「指示藥品審查基準胃腸製劑」。
- 發文/公布日期:2002-08-3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 字第 0910054171 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21
主旨:
- 修訂本署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衛署藥字第○九○○○五八○五七號公告「指示藥品審查基準胃腸製劑」內容如附件 (修訂部分以粗黑字體標示) ,自即日起實施。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 原基準中適用範圍增列:僅以本基準所列之生藥成分為製劑者,不適用本基準。
二 原基準中劑型欄所載”腸溶錠 (限消化酵素) “,修正為:含表一C欄1項消化化酵素作為有效成分之本類製劑,可為腸溶劑型。
三 原基韋中用法用量第五項修訂為:腸溶製劑應整粒吞服,不得剝半或嚼碎。
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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