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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5-04-1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40310342號
  • 分類: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點閱次數:261

主旨:

    公告監視中成分之新劑型、新劑量、新單位含量及其學名藥等藥品列入藥物安全監視。

依據:

    「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款。

說明:

    一、為監視上市後藥品的安全性,保障民眾安全,監視中成分之新劑型、新劑量、新單位含量及其學名藥等藥品列入安全監視名單。 二、前項藥品之監視期限與第一家列入監視之新藥相同,並應依本署93年10月13日衛署藥字第093033341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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