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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8-12-1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70333207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409

主旨:

    公告申請本署藥物、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暨變更案件,請檢附產品仿單、標籤之電子圖像檔案相關事宜。

說明:

    一、自民國98 年1 月1 日起,廠商申請藥物或含藥化粧品之查驗登記暨涉及仿單、標籤、外盒及藥物外觀變更之案件時,請檢附產品仿單、標籤、外盒及藥物外觀之電子圖像檔案。以利藥物資料公開之推動與執行。 二、前述電子圖像檔案規格需求如下列: (一)藥物、含藥化粧品之仿單、標籤及外盒電子圖像: 1 、依照閱讀順序掃描成每張解析度至少300dpi 之JPEG 圖像檔案,色彩管理使用sRGB 色域空間。 2 、JPEG 圖像檔命名為阿拉伯數字12 碼:前2 碼為證別、中6 碼為證號、末4 碼為張數順序(以藥品為例:衛署藥輸字第012345 號,其檔名設為020123450001 、020123450002 … ;以醫療器材為例:衛署醫器輸字第012345 號,其檔名設為060123450001 、060123450002 … )。 3 、以許可證字號為單位設立資料夾,其內部設立兩個子資料夾將”仿單”及”標籤、外盒”之圖像檔分別存放,並燒製成光碟檢附於申請案件中。 (二)藥物外觀電子圖像,使用印有50mm 尺規(實體比例1 : l )的灰色紙作為背景紙,拍攝規格如後: 1 、紙張、尺規、藥品拍攝比例皆為1 : l (不可縮小放大鏡頭) 2 、製成JPEG 檔案後,每張圖像解析度須有180dPi 以上,色彩管理使用sRGB 色域空間。 3 、須能區別藥品正反面,藥品擺放以尺規25mm 處為中點(圖例如附件)。 4 、錠劑以尺規中點為基準,正反面左右擺放(長圓柱形錠劑除外)。 5 、長圓柱形錠劑之中點與尺規中點對齊,依正反面上下擺放。 6 、膠囊上下蓋接合處與尺規中點成一直線,依序上下擺放。 7 、檔案命名為阿拉伯數字12 碼:前2 碼為證別、中6 碼為證號、末4 碼為張數順序(以藥品為例:衛署藥輸字第012345 號,其檔名設為020123450001 、020123450002 … ;以醫療器材為例:衛署醫器輸字第012345 號,其檔名設為060123450001 、060123 450002 … )。 8 、完成之電子圖像檔以光碟燒錄後附於申請案件中。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藥物外觀拍攝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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