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6-06-14
- 分類: 上市後管理
- 主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 發文/公布日期:2009-02-18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管字第0980410031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16
主旨:
- 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
三、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如下:
(一)增列對-甲氧基乙基安非他命(Para-methoxyethyl-amphetamine,PMEA)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二)增列札來普隆(Zaleplon,國內商品名為納力波隆)為第四級管制藥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
(二)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三)電話:(02)23975006-2533
(四)傳真:(02)23940764
(五)電子信箱:blackwenz@nbcd.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