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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1-08-3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01800575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383

主旨:

    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三、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如下: (一) 增列1-戊基-3-(1-?甲醯)??「JWH-018、Naphthalen-1-yl-(1-pentylindol-3-yl)methanone)」、1-丁基-3-(1-?甲醯)??「JWH-073、Naphthalen-1-yl-(1-butylindol-3-yl)methanone)」、2-(2-甲氧基苯基)-1-(1-戊基-??-3-基)乙酮「JWH-250、2-(2-methoxyphenyl)-1-(1-pentylindol-3-yl)ethanone」、1,1-雙甲基庚基-11-羥基-四氫大麻酚「HU-210、1,1-Dimethylheptyl-11-hydroxy-tetrahydrocannabinol 」及2-[(1R,3S)-3-羥基環己基]-5-(2-甲基辛基-2-基)苯酚「CP47,497、2-[(1R, 3S)-3-hydroxycyclohexyl]-5-(2-methyloctan-2-yl)phenol)」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二) 增列對-氯安非他命(Para-Chloroamphetamine、PCA、4CA)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四、本案另刊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或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局公告」網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 (三) 電話:(02)27877611。 (四) 傳真:(02)26531179。 (五) 電子信箱:hwyuan@fda.gov.tw。 署  長 邱文達 出國 副 署 長 江宏哲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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