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1-08-01
- 分類: 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文號:FDA藥字第1001404387號
- 主旨:有關本局對【Avastin (bevacizumab)】用於治療轉移性乳癌進行療效再評估乙事。
- 發文/公布日期:2012-04-23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00079520號
- 分類: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點閱次數:143
主旨:
- 公告(成分為bevacizumab)與太平洋紫杉醇(Paclitaxel)併用於治療轉移性乳癌之再評估結果。
依據:
- 藥事法第四十八條。
說明:
- 一、本署已針對Avastin(成分為bevacizumab)與Paclitaxel合併使用於治療轉移性乳癌之臨床效益與風險進行再評估。從該藥品之相關臨床試驗報告、使用於東西方族群之療效及安全性與各國管理現況等進行評估,並綜合考量風險效益後,本署同意維持原核准轉移性乳癌適應症:「Avastin與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做為HER2(-)轉移性乳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惟廠商須執行風險管理計畫,以加強對該藥乳癌治療患者的風險管控。
二、另對於廠商預計執行之一個新的Avastin與Paclitaxel併用於治療轉移性乳癌的臨床試驗,廠商須於該試驗完成後,儘速將報告送本署審查。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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