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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3-04-1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21401569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16

主旨:

    公告修訂本署96年7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60326125號公告「含menthol, camphor, methyl salicylate成分外用製藥品之仿單加註相關事宜」。

依據:

    藥事法第48條及本署96年7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60326125號公告。

說明:

    一、本署於96年7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60326125 號公告「含Menthol, Camphor, methyl salicylate成分外用製劑藥品之仿單加註相關事宜」,其公告事項第一項第三點有關「含camphor之外用藥品仿單,應加註蠶豆症患者請勿使用」乙節予以刪除。 二、持有前項成分藥品許可證者,惠請於102年12月31日自行依本案公告事項一完成中文仿單變更並留廠(商)備查,另將變更後仿單電子檔(PDF檔)函送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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