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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3-05-2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FDA藥字第1021403986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50

主旨:

    公告修正「藥品非臨床試驗安全性規範」四版,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5條第2項規定,進行動物實驗的機構皆須設置「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英文簡稱IACUC),其任務為審查、監督機構所進行之動物實驗及動物飼養情況。對實驗動物之管理,均應符合各國法規或參酌國際規範之規定。 二、因實驗動物規範日益完備,本局爰刪除前揭「藥品非臨床試驗安全性規範」第六章第4節實驗動物生理值以及第5節無特定病原實驗動物之過時標準,以利實驗者能廣納試驗動物國際與國內之採行標準。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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