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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3-09-1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部授食字第1021150365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94

主旨:

    預告修正「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 三、「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 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址: http://www.fda.gov.tw/) 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113 (四)傳真(02)27877178 (五)電子信箱:hanklin94030@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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