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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3-10-23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FDA藥字第1021451054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455

主旨:

    公告「試驗委託者/受託研究機構(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CRO) 查核重點」如附件。

依據: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第五十條及第四十三條。

說明:

    一、為促進提升國內藥品臨床試驗執行品質,加強對執行藥品臨床試驗之試驗委託者及/或受託研究機構的管理,以保障受試者之權益,本署將針對試驗委託者/受託研究機構進行必要之查核。 二、對於曾經本署查核發現有嚴重違反GCP或相關法規案例之試驗委託者/受託研究機構,將列為本署優先查核對象。 三、公告本署「試驗委託者/受託研究機構(CRO) 查核重點」如附件,惟實際查核項目及查核重點,將依據該次查核目的、範園、查核對象及其負責之業務適度調整。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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