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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4-02-2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部授食字第1031400653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28

主旨:

    預告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七十三條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 三、「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七十三條修正條文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法令查詢系統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37。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yychang@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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