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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7-06-27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061405824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559

主旨:

    有關本署「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案件類別表」修正如附件,惠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100年9月19日署授食字第1001405584號公告,申請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時,除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檢附相關資料外,應檢附「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案件類別表」。如屬藥品製劑查驗登記、臨床試驗計畫、或銜接性試驗評估者,另需檢附案件基本資料表。 二、「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案件類別表」內容依現行案件修正並調整文件格式如附件。附件表單可至本署首頁>業務專區>藥品>查驗登記專區>申請須知與查檢表下載(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248),其中部分內容請以電子檔文件內下拉式項目選擇填寫。 三、自即日起申請案件時請檢附修正後之表單,若未檢附上述表單或表單內容嚴重缺失,本署得視情況退件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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