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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7-12-12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部醫字第1061667279E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193

主旨:

    「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之一,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12日以衛部醫字第1061667279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檢附「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之一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發布令掃描檔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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