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9-05-20
- 分類: 藥品臨床試驗
- 文號:華總一義字第09800125131號
- 主旨:醫療法(98年5月20日增訂並修正)
- 發文/公布日期:2009-10-14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醫字第0980261813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343
主旨:
- 預告修正「醫療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醫療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三、「醫療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之衛生法令查詢系統,(網址:http://dohlaw.doh.gov.tw/Chi/Default.asp)。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
(二)地址:臺北市塔城街36號6樓。
(三)電話:02-85906665。
(四)傳真:02-85906062。
(五)電子信箱:md0307@do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