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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8-08-14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071407381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202

主旨:

    因應部分Valsartan原料藥含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NDMA)事件,為加強Valsartan自用原料藥之輸入管理,請該成分之製劑許可證持有者及製造廠,確實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因中國浙江華海製藥公司、中國珠海潤都製藥公司、中國浙江天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Valsartan原料藥有被檢出NDMA,為確保國人用藥安全,自即日起停止上述三廠之Valsartan原料藥的輸入,直到確認該等原料藥之安全無虞,請各藥廠以其他不含NDMA來源的原料藥進行藥品的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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