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3-04-18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21401865號
- 主旨:公告訂定「已在十大醫藥先進國核准上市滿十年,但屬國內新成分新藥(不包括生物藥品)之查驗登記審查重點」,並自即日生效。
- 發文/公布日期:2022-05-18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11404401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802
主旨:
- 預告修正「已在十大醫藥先進國核准上市滿十年,但屬國內新成分藥品(不包括生物藥品),辦理查驗登記審查重點」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一款
說明:
-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已在十大醫藥先進國核准上市滿時十年,但屬國內新成分藥品(不包括生物藥品),辦理查驗登記應檢送資料」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235
(四)傳真:(02)2653-2073
(五)電子郵件:iching@fda.gov.tw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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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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