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05-02-1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40304691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43

主旨:

    公告含Terfenadine藥品之安全性再評估結果相關事宜

依據:

    藥事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條第一項第六款

說明:

    公告事項: 一、 含Terfenadine藥品易與其它藥物及食品產生交互作用,導致嚴重之不良反應。該藥品安全性再評估未獲通過。 二、 含Terfenadine藥品許可證將由本署於六個月內另案公告廢止。

公告影像檔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