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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75-02-1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060533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47

主旨:

    潘他唑新(PENTAZOCINE)及其製劑比照麻醉藥品管理一事,業經本署63.10.24.衛署藥字第 52335號分函查照辦理;刊登本署63.11.10第四卷第五號公報;並依法公告週知。倘藥商仍有擅自販賣並為人注射等行為,一經查獲,應依違反藥物藥商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移送法辦。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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