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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79-08-08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244421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90

主旨:

    公告潘他唑新 (PENTAZOCINE)列入「依照麻醉藥品管理之藥品」範圍管理。

依據:

    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

說明:

    一、潘他唑新具有輕微成癮性,為戢止濫用惡風,藉保青少年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安寧,經本署報院請准列入麻醉藥品管理範圍,茲接行政院秘書長 68.07.31.臺六十八衛七六七七號函以奉示同意將潘他唑新列入麻醉藥品管理之範圍。 二、茲將潘他唑新列入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所定附表四依化學合成類麻醉藥品管理,其藥品名稱及化學名稱等開列如左: 藥品名稱: 潘他唑新 (PENTAZOCINE)。 化學名稱:1.2.3.4.5.6. 六氫-8-羥基-6-11- 二甲基 -3 (3-甲基-2丁基)-2.6-甲橋-3-苯唑辛。 1.2.3.4.5.6.-HEXAHYDRO -8-HYDROXY-6-11-DIMETHYL -3(3-METHYL-2BUTENYL) -2,6-METHANO-3-BENZAZOCIN。 常用別名:速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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