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06-07-13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 字第 0950328747 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49

主旨:

    公告 thioridazine 成分藥品安全性再評估結果相關事宜

依據:

    藥事法第 48 條。

說明:

    公告事項: 一、含 thioridazine 成分藥品,經本署評估其臨床使用之利益及風險,於 94 年 6 月 17 日以衛署藥字第 0940321413 號公告:含該成分藥品製劑應於仿單加刊「該藥品因有導致 QTc 延長、心律不整及猝死之危險,原開發廠自 2005 年 6 月起停止供應該成分藥品之所有製劑,醫生處方該藥品予患者時應嚴密監視其不良反應之情形」等警語在案。 二、經本署再彙整國內、外相關資料,評估其風險/效益後,該製劑除加刊前項警語外,為提昇病患用藥安全,藥商應加強其不良反應通報,另延長二年(至 97 年 6 月 30 日止)評估期,屆時本署將再次評估臨床使用風險與效益。 三、醫療機構、藥局、藥商倘發現病患發生藥品不良反應時,請通報本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網站:http://adr.doh.gov.tw。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