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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7-09-14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0961401265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59

主旨:

    公告「藥膠布藥物製造工廠實施藥品優良製造規範之方法及時程」,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據:

    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三十四條。

說明:

    公告事項:藥膠布藥物製造工廠實施藥品優良製造規範之方法及時程如下: 一、自公告日起凡新設、遷移、擴建、復業之藥膠布藥物製造工廠或增加藥膠布劑型、加工項目、品項之藥廠,均應符合「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三編 藥品優良製造規範」之規定。「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可逕自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www.nlfd.gov.tw),「GMP專區-法規公告」網頁下載。 二、已持有藥膠布藥品許可證之藥物製造工廠,應於9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實施。 三、國產與輸入藥膠布藥品同步實施。 四、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衛生署公告」網頁。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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