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4-11-26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 主旨: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 發文/公布日期:2009-09-0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80362658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81
主旨:
- 預告修正「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五十七條第五項。
三、「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 tw)。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署藥政處
(二)地址:10341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2)85906666
(四)傳真:(02)25233303
(五)電子信箱:pamling@doh.gov.tw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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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 0980362658_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pdf 2718.6KB,下載 8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