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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5-02-1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藥字第0940000827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99

主旨:

    公告「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九條」修正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第一百五十四條。

說明: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訂定依據:依據藥事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 三、草案內容:草案內容如附件。 四、對於本草案,任何人有意見,依刊登公報之日起三日內,將相關之意見送達本署中醫藥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雙城街六號,或以電子郵件送:cjung@ccmp.gov.tw),逾期視同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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