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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2-10-0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8144669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209

主旨:

    公告含 CITICOLINE 成分製劑列屬評估未獲通過處方之處理措施。

依據:

    本署72.11.17.衛署藥字第451400號、74.3.28.衛署藥字第521474號及78. 2.23.衛署藥字第781954號公告。

說明:

    公告事項︰ 一、含 CITICOLINE 成分製劑,原列入暫緩評估藥品,期限至81年 2月25日止。 二、經核廠商所送之臨床試驗報告,研究設計仍不夠嚴謹,資料中之實驗結果,與原暫核定之適應症「對頭部外傷及腦手術所伴隨之意識障礙可能有效」無關,未能證實其療效。該成分製劑列屬評估未獲通過藥品,廠商不得再提出申覆。 三、含該成分製劑之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不准展延,由本署另案公告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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