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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9-08-2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醫字第0980262155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158

主旨: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條文如附件)完成立法前,各研究單位之機構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宜暫緩受理適用該條例草案規範之新申請生物醫學研究案件;已審議通過者,請確實督導其執行符合該條例草案之精神,並函報本署辦理情形。

說明:

    一、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業經本署函陳行政院核定,並於98年7月21日送立法院審議。 二、據悉,部分研究單位之「機構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近來受理性質適用該條例草案規範之新申請生物醫學研究案件,審議過程多有爭議,爰為上述公告,以資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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