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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0-10-29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署醫字第0990264070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160

主旨:

    預告訂定「人體生物資料庫審查費收費標準」草案。

說明:

    一、本署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訂定「人體生物資料庫審查收費標準」草案。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之衛生法令查詢系統,(網址:http://dohlaw.doh.gov.tw/Chi/Default.asp)。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 (二)地址:臺北市塔城街36號6樓 (三)電話:02-85906665 (四)傳真:02-85906062 (五)電子信箱:md0307@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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