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0-09-30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署授食字第0991412710號
- 主旨:為確保民眾用藥品質與安全,建構與國際接軌的藥政管理體系,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研擬改革新藥查驗登記審查之法規策略如附件。請查照。
- 發文/公布日期:2010-10-0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0991407820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318
主旨:
- 公告「新藥查驗登記精簡審查程序」及「新藥查驗登記優先審查機制」草案,如附件一、附件二。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新藥查驗登記精簡容查程序」及「新藥查驗登記優先審查機制」草案,如附件一、附件二。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及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最新公告」網頁。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8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10441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80號
(三)電話:(02)85906666轉6979
(四)傳真:(02)25233303
(五)電子信箱:cychen@fda.gov.tw
說明:
一、針對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與歐洲藥物管理局(EMA)均已上市的新藥,制定精簡審查程序,使新藥早日上市,嘉惠病患使用。
二、針對生命及健康維護有迫切需求的藥物,制定新藥優先審查程序,使新藥早日上市,嘉惠病患使用。
公告影像檔
- 署授食字第0991407820號 pdf 115.2KB,下載 97 次
相關附件檔案
- 0991407820_「新藥查驗登記精簡審查程序」及「新藥查驗登記優先審查機制」草案.pdf pdf 200.1KB,下載 109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