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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1-01-2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0991104384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34

主旨:

    公告修訂之國外藥廠『工廠資料準備須知』及『工廠資料查核表』(如附件)。

說明:

    一、自公告日起,凡申請國外藥廠工廠資料審查者,應符合本次修訂之國外藥廠「工廠資料準備須知」及「工廠資料查核表」。 二、本次修訂係將國外藥廠工廠資料之送審項目,對應「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及「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之藥品優良製造指引(PIC/S: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s)」之條文,審查標準係以前揭標準及指引全文為依據。未來,若PIC/S組織更新其GMP條文,國外藥廠工廠資料之審查內容亦隨之更新。 三、本署業於中華民國100年1月13日以署授食字第0991104248號公告「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之藥品優良製造指引(PIC/S: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s)」,業者得逕行參考之。 四、國外藥廠「工廠資料準備須知」及「工廠資料查核表」前經本署於中華民國95年11月13日以署授食字第0951401750號修訂公告在案,該次公告內容自本公告日起停止適用之。 五、本公告及附件另載於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局公告」網頁及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

相關附件檔案

國外藥廠『工廠資料準備須知』及『工廠資料查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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