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1-09-13
- 分類: 上市後管理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01404945號
- 主旨:公告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之再評估結果相關事宜。
- 發文/公布日期:2012-06-2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11402626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01
主旨:
- 公告「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之風險管理計畫書」相關事宜
依據:
- 藥事法第48條。
說明:
- 一、根據研究發現糖尿病患者長期服用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可能些微增加罹患膀胱癌之風險,經本署再評估後,於100年9 月13日署授食字第1001404945號公告再評估結果,修訂該成分藥品仿單,且應執行風險管理計畫,以管控其風險。
二、凡持有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許可證之藥商,應自公告日起確實執行「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之風險管理計畫書」如附件,或自訂可達相同風險管控之風險管理計畫書後執行,毋須送本局再次審核,並自執行日起每年繳交一次執行成效評估報告(含風險評估指標、執行成效評估方法等)。且嗣後向本署申請該成分藥品查驗登記者,亦應遵循本公告執行該計畫,未依規定辦理者,依藥事
法有關規定處辦。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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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 1011402626_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之風險管理計畫書.pdf pdf 259.9KB,下載 9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