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3-10-25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部授食字第1021453148號
- 主旨:公告新成分以外之新藥查驗登記申請自103年7月1日起依「通用技術文件(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CTD)格式」辦理。
- 發文/公布日期:2012-10-1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11408090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581
主旨:
- 公告實施藥品查驗登記申請得以電子送件(e-submission),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據:
- 藥事法第三十九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三條。
說明:
- 一、為順應世界潮流,與國際接軌,加速藥品查驗登記審查作業及提升審查效能,同時促進國內製藥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少紙化,爰實施藥品查驗登記電子送件(e-submission)。
二、廠商申請藥品查驗登記時,得選擇下列任一方式送件,但以使用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查驗登記電子檔案產生器(簡稱eCTD Builder)」為建議方式,各類送件方式說明如下:
(一)使用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於局網公告之「藥品查驗登記電子檔案產生器(eCTD Builder)」,製作符合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通用技術文件格式」之電子資料光碟送件。
(二)依照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之「通用技術文件格式」,自行製作電子資料光碟送件,並以PDF文字檔為主。
(三)紙本資料送件。
三、另,廠商申請藥品查驗登記時,若屬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及相關規定須檢附之文件正本,則仍須檢附文件正本。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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