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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4-11-28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031412492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07

主旨:

    本署訂定「生物相似性藥品查驗登記基準(草案)」 (附件) ,請於文到之次日起一個月內惠示卓見,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申請者技術文件資料準備有所依循,本署參考國際最新法規及國內產業之需,特修訂「生物相似性藥品查驗登記基準(草案)」。 二、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文到之次日起一個月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署藥品組 (二)地址: 11561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 (02)2787-7427 (四)傳真: (02)2787-7498 (五)電子信箱: yclin@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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