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14-12-2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FDA藥字第1031412373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59

主旨:

    公告「國際醫藥法規協合組織(ICH)規範採認清單」

說明:

    一、為協助業者於藥品研發製造時能有所依循及參考,並建構與國際協和之藥品審查標準,爰參考「國際醫藥法規協合組織(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ICH)規範」,訂定「國際醫藥法規協合組織(ICH)規範採認清單」,說明ICH規範重點、適用範圍及我國目前相對應參考資料,以作為業者準備技術性資料之參考。 二、業者申請新藥查驗登記或臨床試驗時,應依循我國相關法規要求備齊資料。若法規無規定或特殊情況無法檢送資料者,得依據本採認清單相關ICH規範,提出科學證據,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個案討論。另外,本署亦保留額外要求技術性資料之權利。 三、公告「國際醫藥法規協合組織(ICH) 規範採認清單」,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 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國際醫藥法規協合組織(ICH)規範採認清單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