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4-05-27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部授食字第1031404883號
- 主旨:「西藥新查驗登記案仿單應刊載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業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5月27日以部授食字第1031404771號公告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公告影本一份,請查照。
- 發文/公布日期:2015-04-13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041403421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98
主旨:
- 通知「仿單應全面刊載賦形劑」公告實施前,業者如主動辦理仿單加刊賦形劑,得比照署授食字第1028903551A號公告內容辦理方式,毋需繳費之辦理措施,敬請貴會轉告所屬會員周知,請查照。
說明:
- 一、本署將於近期公告104年12月31日前,製劑仿單應全面刊載賦形劑之作業程序,為鼓勵廠商配合政策,及早因應,本署同意於公告仿單應全面刊載賦形劑前,有關非屬注射劑及眼用製劑之其他製劑,廠商如主動仿單加刊賦形劑,且無涉及其他變更事項,仍得比照署授食字第1028903551B號函及署授食字第l028903551A號公告內容之辦理方式,毋須申請變更及繳費。
二、本措施於仿單應全面刊載賦形劑作業公告後,停止適用。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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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 1041403421_附件-102仿單加刊賦形劑第一階段公告.pdf pdf 159.9KB,下載 7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