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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5-05-07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部授食字第1041403248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300

主旨: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條及第三十九條附件二、第四十條附件四,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年5月7日以部授食字第1041403238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含附件)影本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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