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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6-04-13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051403761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11

主旨:

    為提升學名藥查驗登記申請案件之送件品質及審查時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內容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考量所送查驗登記文件資料倘過於缺漏將耗費雙方申辦時間,為提升學名藥查驗登記申請案件之送件品質及審查時效,本署提供學名藥查驗登記之技術性資料查檢表如附件。 二、業者於申請時除須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40條附件四檢齊資料外,亦應依後附學名藥查驗登記之技術性資料查檢表內容,先行審視送件資料之完整性,申請資料經審查後達嚴重缺失多次者,將請業者至本署說明並進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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