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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8-11-26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部醫字第1071667862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238

主旨:

    修正「施行細胞治療技術醫師教育訓練採認及課程辦理須知」如附件,請轉知所轄醫療機構及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前於107年10月15日公布「施行細胞治療技術醫師教育訓練採認及課程辦理須知」,修正如附件。 二、旨揭須知將同步公布於本部網站(路徑:首頁/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醫事司/生醫科技及器官捐贈/細胞治療技術)。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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