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1982-05-01
- 分類: 其他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360003號
- 主旨:請惠予轉知各會員及各簽證銀行,體外助診試劑除肝炎試劑(HEPATITIS DIAGNOSTIC REAGENT)及血型分類試劑(BLOOD GROUPING SERUM)以藥品列管,須辦理藥品查驗登記,經核准後始准進口外,其餘暫不列管,嗣後如有需要,另由本署核定列管項目。
- 發文/公布日期:1985-08-1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542891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67
主旨:
- 公告自即日起凡輸入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相關檢驗試劑,應憑本署核發同意函辦理進口簽證事宜。
說明:
- 一、體外助診試劑項目中肝炎檢驗試劑及血型分類試劑本署前以71.5.1衛署藥字第360003號函規定應辦理查驗登記在案。
二、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乃由一種 RETROVIRUS 之感染造成,該病毒目前一般稱之為 HUMAN T-LYMPHOTROPIC VIRUS TYPE Ⅲ (HTLV-Ⅲ) ,檢驗此病毒之試劑稱HTLV-Ⅲ 病毒抗體檢驗試劑。
三、為便於追蹤本項試劑使用情形,經本署“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小組”會議決議本類試劑應限由使用單位專案申請本署核定,憑本署同意函始得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