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13-02-2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21401257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854

主旨:

    公告修正「原料藥主檔案技術資料查檢表」,並自中華民國一O二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說明:

    整合現有原料藥查驗登記(包括國產與輸入)與原料藥主檔案(DMF)所需檢送技術性資料,並與國際接軌以符世界潮流,修訂「原料藥主檔案技術資料查檢表」如附件。 一、為與國際接軌,本次修正係以國際醫藥法規協合組織(ICH)訂定之「通用技術文件格式CTD」為藍本。 二、申請原料藥主檔案技術文件審查時,除依相關規定檢附資料乙份向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出申請外,檢附之技術性資料應依旨揭查檢表格式呈現。 三、98年9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80363183號公告中之「原料藥主檔案技術資料查檢表」爰自102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