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0-10-23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衛署藥 字第 0890024461 號
- 主旨:修訂本署八十五年四月十二日衛署藥字第八五○一八五七○號公告「指示藥品審查基準眼用製劑」內容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 發文/公布日期:2014-09-1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部授食字第1031409400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74
主旨:
- 預告修訂「指示藥品審查基準眼用製劑」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及藥事法第39條。
說明:
- 一、本基準草案如附。本案另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二、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次日起3個月內陳述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35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cmwang@fda.gov.tw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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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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