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8-07-24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70319692號
- 主旨:「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二條之附件八、附件九,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97年7月24日以衛署藥字第0970319688號令修改發佈施行,檢送「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二條之附件八、附件九條文1份,請 查照。
- 發文/公布日期:2010-05-2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0991405606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87
主旨:
- 預告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三十九條附件二及附件三、第四十條附件四、第四十一條附件六及附件七、第四十二條附件八、第四十三條附件十及附件十一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 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
三、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三十九條附件二及附件三、第四十條附件四、第四十一條附件六及附件七、第四十二條附件八、第四十三條附件十及附件十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及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最新公告」網頁。
四、 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8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 地址:10441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80號
(三) 電話:(02)85906666轉分機6998
(四) 傳真:(02)25233303
(五) 電子信箱:pasherry@fda.gov.tw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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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 0991405606_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總說明各乙份.pdf pdf 3870.1KB,下載 11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