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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1-03-0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0991416281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342

主旨:

    公告「新藥查驗登記精簡審查程序」及「新藥查驗登記優先審查機制」,自即日起實施。

說明:

    一、針對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與歐洲藥物管理局(EMA)均已上市的新藥,制定精簡審查程序,使新藥早日上市,嘉惠病患使用。 二、針對生命及健康維護有迫切需求的藥物,制定新藥優先審查程序,使新藥早日上市,嘉惠病患使用。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新藥查驗登記精簡審查程序」及「新藥查驗登記優先審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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