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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1-06-2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01403285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058

主旨:

    公告原料藥主檔案(DMF)核備及國產原料藥查驗登記精實送審文件資料。

說明:

    一、倘提供官方核准證明文件證明該原料藥已經美圓FDA、歐洲EDQM、歐盟EMA、日本PMDA或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所稱之十大醫藥先進國家審查通過,或已有十大醫藥先進國家上市製劑產品使用該原料藥。 二、精實技術文件資料應包括: (一)起始物質資料。(包含來源、規格、檢驗成績書等) (二)反應步驟及流程圖。(敘明產率、下料量等) (三)反應途徑中所使用之各種有機溶劑、催化劑、試劑等參與物。 (四)原料藥(成品)及中間體之檢驗規格、方法(可列方法依據)及成績書。 (五)安定性試驗條件及試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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