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5-11-09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衛署企 字第 0940701042 號
- 主旨:公告修正行政院衛生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如附件。
- 發文/公布日期:2011-09-1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01405584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864
主旨:
- 公告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案件類別表及案件基本資料表。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04條及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說明:
- 一、為簡化送件流程,加速行政作業效率,茲訂定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案件類別表及案件基本資料表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二、申請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時,除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檢附相關資料外,應檢附案件類別表。如屬藥品製劑查驗登記、臨床(或人體)試驗計畫、或銜接性試驗評估者,另需檢附案件基本資料表。
三、若申請案件時未檢附上述表單或表單內容嚴重缺失,本局得視情況退件退費。
公告影像檔
- 署授食字第1001405584號 pdf 138.9KB,下載 137 次
相關附件檔案
- 1001405584_案件類別表及案件基本資料表.pdf pdf 282.9KB,下載 19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