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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2-05-28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11404060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36

主旨:

    預告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七十二條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頃。 三、「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七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衛生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及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最新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次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115-61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32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lin.bond@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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